
我的部落格應更有價值!
|
在您申請加盟之前,請務必詳讀以下資料。
|
|

|
|
|


|
部落格內容不包含色情、鼓吹犯罪、專營軟體下載、惡意毀謗他人、違反善良風俗、觸犯法律、盜版軟體、違反著作權法等內容。
|
 
|
部落格內容完整並具有明確的主題。
|

|
部落格內容使用繁體中文為主要語系
|

|
您擁有台灣的身份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(如以公司名義申請)。
|

|
您必須將廣告放置於部落格畫面上方處,至少需於使用二次滑鼠滾輪就可以看到廣告圖檔。
|

|
BlogAD沒有限制會員加入的年齡,唯有在您請過款後,BlogAD會開立扣繳憑單給您,所以您必須提供身分證影本及存摺影本給BlogAD才能夠請款。若您尚無身分證,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即可。
|

|
帳戶啟用後您可以馬上登入索取廣告程式碼及觀看即時報表。當您帳戶累積佣金超過$500時,您可以提出請款要求。如您的請款日是當月10號前,該請款金額會在當月25號匯入您的銀行或郵局帳戶。如您的請款日在當月10號之後,該請款金額會在次月25號匯入。
|

|
如您是以個人名義加盟,在您於線上完成請款後,您必需將您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提供給我們。此用意在於本公司每年年初都會向國稅局申報佣金支出,我們需要依照身份證上的資料開立扣繳憑單給您,並存底備查。根據稅法,若您的廣告獎金超過20,000元,我們必需從您每次請款金額中預扣10%的稅金繳交給國稅局。請確保您於請款後盡速提供身份證影本,我們收到資料前您的帳戶依然能正常統計廣告獎金,但收到資料後才能發放獎金給您。
以下是您可以提供身份證影本的方式:
|

|
掃描成圖檔並寄至service@blogad.com.tw,主旨請註明:BlogAD請款用身分證影本。
|

|
影印後郵寄至 台北縣234永和市永元路95巷8號3樓 原生數位行銷有限公司收。
|

|
傳真至02-29223350,請務必確認您的原稿可清楚辨認。
|
|
請務必在您的身份證影本空白處加註:此影本僅用於BlogAD個人帳戶請款用。
|
|

|
如您是以公司名義加盟,請於每次完成線上請款後並在匯款日之前開立發票給我們(請款金額均為含稅價)。
|
|
|
想知道今日運勢是什麼嗎? 趕快默唸你的願望! 讓BlogAD告訴你怎麼做!
bringmemon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